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87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20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甲醇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6〕230号)的内容,我司经研究,部分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一、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fu2605、fu2606、fu2607、fu2608、原油期货sc2604、sc2605、sc2606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04、ec2605、ec2606、ec2607、ec2608、ec2609、ec26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1%;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10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9%;甲醇期货2604、26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甲醇期货2606、26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二、自2026年3月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608、26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调整。
甲醇期货相关合约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