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关于调整白银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3号)、《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54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9号)、《关于调整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广期所发〔2026〕38号)内容,我司经研究,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如下:
自2026年2月4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已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0%。
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纸浆、胶板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铂、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1%。
白银、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纸浆、胶板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铂、钯期货合约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