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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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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能发〔2026〕9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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