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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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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5〕95号)、能源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5〕15号)要求,我司经研究,自2025年410日(星期)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9%,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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