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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期所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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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31

上期发〔201914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交易者的适当性业务管理,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附件1),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南》同时废止。
  其中,对于报备开通交易权限的交易编码要求,因相关系统有待调整,各期货公司会员可在填写《客户适当性品种权限信息表》(附件2)后,将该表格发送至client.shfe@shfe.com.cn。待相关系统调整完成后,新的报备方式将另行通知。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有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2.客户适当性品种权限信息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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