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商所焦煤和焦炭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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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7〕366号,自2017年12月14日交易时(即12月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焦煤和焦炭品种的1805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8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
具体手续费标准及相应变更可详询开户网点或业务经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8840077。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