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2017]123号《关于调整铁矿石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交易时(即14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2、铁矿石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3、焦炭、焦煤的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4、聚丙烯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2,非1、5、9月份合约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4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
具体手续费标准及相应变更可详询开户网点或业务经理,如有疑问请打客服热线4008840077。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