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2016〕147 号《关于调整玻璃和硅铁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2016〕150 号 《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大连商品交易所〔2016〕287号《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品种保证金和铁矿石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将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将玻璃和硅铁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及自身账户情况,妥善管理持仓及自己头寸,注意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