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17日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商品期货品种保证金,调整如下:
1、上期所铜、铝、锌、铅、镍、锡、天然橡胶、螺纹钢材、热轧卷板、石油沥青的保证金由交易所+6%调整至交易所+5%;
2、郑商所甲醇、PTA、棉花、白糖、动力煤、玻璃的保证金由交易所+6%调整至交易所+5%;
3、大商所铁矿石、焦炭、焦煤、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的保证金由交易所+6%调整至交易所+5%。
请您密切关注期货行情变化及自身账户情况,妥善管理持仓及自己头寸,注意风险,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