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我公司自2014年9月1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进行了修订,上述合约、规则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相关文件详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或公司网站公告。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