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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中金所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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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本所2012年7月20日发布的《关于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和处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中有关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

   客户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240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2013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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