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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能源中心发布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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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11018日起我中心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务办理时间

  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申请

  资产作为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时间如下

                 

  手续费

  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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