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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大商所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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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20〕5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期货现货结合,我所将开展非标仓单业务,并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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