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函〔2014〕84号)已批准同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为确保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盘上市时间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自2014年3月21日起开始交易。
二、挂盘合约月份
挂盘合约月份为2014年7月份至2015年3月份,即HC1407、HC1408、HC1409、HC1410、HC1411、HC1412、HC1501、HC1502、HC1503等9个合约月份。
三、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
连续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四、挂盘基准价
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6%;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4%。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即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8%)。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热轧卷板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和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的成交量、买卖持仓量排名。
七、交易手续费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当日平今仓免收交易手续费。
八、交割手续费
进行实物交割的买卖双方应当分别向交易所支付1元/吨的交割手续费。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热轧卷板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