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债期货交割客户国债托管账户申报的规定
2013/11/25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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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期货交割客户国债托管账户申报的规定
为确保国债期货交割国债的准确、安全划转,参与国债期货交割的客户应当预先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经交易所审核通过,方可用于国债期货交割。各会员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国债期货交割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易所在每交易日9:15-14:00受理会员国债托管账户申报。交易所在正式受理申报后2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交易所在审核过程中可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二、国债托管账户申报应当提交国债托管机构、账户全称、账户号码、开户证件类型和开户证件号码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参与交割的,应当同时申报该账户的托管单元信息。
三、客户应当确保所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真实、有效,且属于客户本人所有。会员应当尽职审核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