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休市前后风险控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05     来源:大地期货 点击率:498
 
关于“春节”休市前后风险控制的通知
各位客户:
2010年春节临近,根据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春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我公司暂定自2010210收盘结算时起,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锌、燃料油、铝、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等期货合约一般月份保证金调整为15%。
2010年2月1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比例。
上海期货交易所2010年2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2月9日。请各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及做好交割的准备工作。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聚乙烯、棕榈油、聚氯乙烯等期货合约一般月份保证金调整为15%。
自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聚乙烯、棕榈油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4%;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5%。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强麦、硬麦、早籼稻、PTA、菜籽油、白糖一般月份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
自2010年2月12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如果2010年2月2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
二、以上各合约保证金恢复时间,我公司将另行通知。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调整持仓结构,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特此通知。
                     
 
 
                                 浙江大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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